我有时候在文章里谈摄影作品的话题,多数时候,一张相片被称作作品,那它一定符合了审美的条件了。虽然我也称自己拍摄的相片是作品,而实际上,这只是借用了一个说法,我更在意的是传播,而不是作品。
单位做宣传,图文并茂,就要给文字配新闻图片。多数时候,都是用手机拍摄的,手机的档次不同,新旧程度不同,拍摄环境不同,等等;而拍摄新闻图片并没有多少选择性,必须拍,可供选择的只不过是角度等修饰性的内容。
所以,我们看到新闻图片里的人物没有了正常的画面了,甚至有些人是扭曲的,面目也是狰狞的。传播,除了事件本身外,呈现的美感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。你拍摄的一个新闻人物,画面不清晰,看不到一张正常的人脸,那不成了一个反面的人物了吗?
上面的关于传播的分析就是我对摄影的态度,虽然我用相机记录内容,但是,我尽量用高质量的相片去记录,而不是仅仅为了记录。